本報4月27日訊  打著跟領導很熟的幌子,以幫忙推銷、跑業務為藉口進行詐騙,在短短一年的時間內騙取被害人財物近50萬元。譚某近日被衡陽市蒸湘區人民檢察院以詐騙罪依法提起公訴。 
  “厲行節儉”酒商另闢“蹊徑”
  張某是廣州市花都區的一名品牌酒代理商。2013年初,受政策影響,張某代理的某品牌酒一度銷量大跌。恰巧在這個時候,他通過朋友介紹,認識了衡陽男子譚某。
  “譚某說他是衡陽市政府領導的親戚,又認識一家國有銀行衡陽市分行的行長,政府機構受中央禁令約束,但銀行系統內煙酒需求量仍然很大。”張某介紹,譚某對他許諾,可以幫助他在某國有銀行衡陽市分行內賣酒,在春節期間將其代理的品牌酒作為福利向銀行員工發放。張某信以為真,當即將自己代理的品牌酒的品種及最低銷售價都告訴了譚某。
  一年花了50萬疏通關節
  搭上譚某這條線後不到一個月,張某即付出了將近十萬元的財物。“他先是說,要先發一部分酒到衡陽,讓領導們試喝;接著又說自己要在銀行內疏通關節,讓我打錢。”
  在隨後的一個月內,張某按譚某的要求,多次將自己代理的品牌酒從廣州發送到衡陽,並通過現金或轉賬的方式交給譚某近7萬元。辦案機關事後調查,張某發送至衡陽的酒悉數被譚某低價銷往了郴州、廣西等地,“辦事費”也被譚某揮霍一空。
  此外,為了讓張某深信不疑,譚某還找朋友冒充某國有銀行衡陽市分行的領導,結伴前往廣州“考察”。
  最令人啼笑皆非的是,譚某看似無心的一句“推銷業務需要用車”,竟然讓張某自掏腰包為其買了一部轎車。這部車隨後被譚某以抵債的形式,轉賣給了他人。
  經檢察機關認定,一年內,譚某共計騙取了張某價值50萬元的財物。
  “銀行行長至交”子虛烏有
  然而,紙終究是包不住火的。
  張某先後砸入巨資,幻想中的內部銷售渠道卻始終沒有打開。按捺不住的他最終去了一趟衡陽,結果發現,譚某的“市領導親戚”、“銀行行長至交”等身份根本就是子虛烏有的。憤怒和羞愧之下,他向當地警方報了警。
  ■三湘華聲全媒體記者  龔化
  通訊員  彭新民  常靖  李忠恕
  (原標題: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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